一、 录取分数线 初试成绩:各科成绩不低于65分 面试成绩:不低于75分二、 录取原则 (1) 导师在符合我所录取标准的报考自己的考生中确定录取考生名单。 (2) 未被本所录取但符合中国科学院2007年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中国科学院内联系调剂。
注:同意调剂的考生请与研究生部联系确认相关事宜。 联系人:孙晓珊 熊博晖 联系电话:0411-84669170 0411-84379006 传 真:0411-84691570 E-mail:sxs@dicp.ac.cn
研究生部 2007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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